林州市集中供热收费公告

更新时间:2026-10-09 10:27:47浏览量:256

林州市集中供热收费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2026-2027年度采暖期已临近,根据《安阳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采暖期从2026年11月15日起至2027年3月15日止。如遇异常气候,将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缴费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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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时间

为保证全市热用户正常用热,林州市城乡供热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1月15日收取本年度采暖费。请按规定时间到供热公司各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用热手续,缴纳本采暖季费用。我公司郑重提醒广大热用户,犯罪分子利用电信网络的便捷性,诈骗洗钱手段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请您务必提高警惕,依法合规缴纳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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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费标准

按照《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林州市集中供热热力销售价格的批复>的通知》(林发改〔2018〕134号)文件规定执行:

1.居民生活采暖用热价格为:20.4元∕季·㎡(按建筑面积90%计)。

2.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29.4元/季·㎡(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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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方式

1.居民用户可到供热公司各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网点缴纳采暖费。

2.居民用户可使用林州市供热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钱包、支付宝进行手机缴费。

3.居民用户可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设在市区的营业网点缴纳采暖费,也可通过手机APP、二维码缴费。

4.办公(商业)单位用户可到客户服务中心或代收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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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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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分布图)

1.客户服务中心收费时间:8:00-17:30(节假日不休息)

2.服务网点收费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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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停办法

用户上年度采暖期已报停且当年11月15日前未全额预交采暖费的将视为继续报停。本年度采暖期新报停的热用户,应于10月31日前申请报停,逾期将不再办理报停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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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温馨提示

1.缴纳采暖费日期截止后,将按照缴费先后顺序进行开阀,为保证您正常用热,请您在缴费期内按时缴费。

2.用热前,请完成室内用暖设施与庭院管网预留用户锁闭阀的管道连接。

3.用户缴费后不得私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防止漏水造成损失。

敬请相互转告,谢谢您的配合。

温暖热线:0372-6886978   



        林州市城乡供热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用户缴费时,请认真核对用户编号、用户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多种缴费方式,方便快捷,任您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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